林绿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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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 首领小女


发表于 2008-5-28 17:23  3618 次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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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女其人
??我叫宋小女,22岁,现在在一家大公司做一个小助理。我没有男朋友。也没什么恋爱经历,不过已经有过不少次相亲经验了。一切拜我身边人所赐,大概这个世界22岁还未交过固定男友的女孩全死光了或者尚未出生,所以他们总是这么心急火燎。我曾经幻想,以后倘若离职,就改行去婚介所当红娘。很没出息,对不对,象我老妈有时对着我唠叨,说我是送不出去的女儿。她还是很爱我的,不过是被我屡屡失败的相亲打击昏了,不明白为什么我始终找不到意中人,她常说“你又不比别人缺条胳膊少了腿,怎么会没有人喜欢呢,到底是他们有毛病还是你?”
??我想,也许答案我知道一点。
??
??我是个很一般的女生。人如其名,一眼看过去就知是女生,但也仅限于此,和小鸟依人楚楚动人无关;和时尚另类的中型美也联系不上。只是一名长发,素面,衣着平常,混进人群随时会湮没的人。不过,很遗憾,这是表面,近距离相处,更糟。比如乏味,说话直白;喜欢挑剔,对待不喜欢的人事容易变得尖锐;不愿交际和分享,更有着一些不讨喜的小嗜好。诸如喜欢在冬天吃冰淇淋,一个人看暴力血腥的动作电影;重复听南希.辛那屈的《BANGBANG》;不关心明星和娱乐新闻,没有偶像;没有男友不说,也没有闺蜜……我象颗不合适宜的种子,一件过了时的衣服,落寞而独乐的长在角落,等待着,等待改变。
??
??不过我确定相亲不能带来任何改变,于是每次都潦草应付。闲来无事,我蜷在床上一遍遍看《Kill Bill》;那些断头断臂,鲜血喷薄,大抹殷红构成的痛快杀戮过程;乌玛•瑟曼充满母性坚定的脸:“当我到达目的地之后,我将杀死比尔。”
??
??对了,还有一点:我容易想起我妹妹,象感冒肆意的流行期;或是个粗心大意的人,总要不留心撞倒酒杯,打碎香槟一样不可避免;在加班的间隙;给午餐的牛肉面浇上一匙美味的辣椒酱和同事逛街血拼;在清凉的夜风里搭上最后一班公车;塞着耳塞摇头晃脑的听MP3一边手忙脚乱翻找钥匙的时候,我都轻易又清晰的看见她的脸。
??她对着镜子严肃认真的梳理自己那一头乌亮的秀发,像是在解一道高难度数学题。然后回过头,嫣然一笑:“好看么?”那一刻,我意识到自己的妹妹已经长大,出落为一名亭亭玉立的少女。
??那一年,她17岁。
??
??2洋装&人字拖
??小妹十七岁的时候,不只是风华正貌而且风头正劲。她是班上的学习委员,校文艺主持,市级三好学生;女生们背地的羡慕对象和男生心里的小女神。大家像说好了似的,争相喜欢宠爱她,要命的是,面对这么多殊荣和关照,她还显得若无其事,从来都那么平易近人。小妹是名副其实的酒心糖甜妞儿,我想无人能抗拒她的迷人亲切。我们天差地别,象我,二十几岁的女人,终日塞在沉闷的厚重职业装里,说面无表情还算好,自我评价根本是冷若冰霜。
??5年过去,我身上也仅剩这么一点自知之明。
??
??我的小妹一切都好,只是不该遇见谭路。
??小妹最后一年负责学生会招收新成员,谭路是最后一名面试者。在看见他的第一眼,小妹就楞住了,不是因为谭路有多帅,而是,他实在太丑了。脸上的皮肤是大片大片的斑白,汗水流过的地方颜色却是粉嫩的,深深浅浅重叠起来,简直比狰狞还可怕。那一瞬间,小妹惊讶的忘记收回自己意外的眼神,大眼睛死盯着人家的脸眨也不眨,还好对方显然习惯了这种场面,只是微笑,有些悲凉的垂下头去,很快再抬起脸已经换上新的笑容。小妹意识到自己失态,匆忙回报他一个歉意的微笑。从简短的自我介绍,她得知,谭路是刚转到Z中,也难怪自己对这样一个“特别”的人没有丝毫印象。
??谭路在整个面试中表现的轻松又得体,他似乎丝毫没有为自己奇特而丑陋的面容感觉惭愧害羞,这赢得了小妹的敬佩。在面试结束时,小妹真诚而勇敢的跑出去向谭路道歉,他们就这样认识了。
??
??他们就这样认识了,一个天之娇女,而另一方是象被毁了容的丑陋少年。不是我世俗,而是他们的确不该有交集,洋装怎么搭配拖鞋出门呢。更何况,青春年少时,谁心中没有些许盲目的追求,例如虚荣。即使是我,今时今日要同谭路这样一个人,哪怕只是无关轻重的关系并肩而行,也需要鼓足一定勇气。我的小妹不知怎么想,在这件事上她的聪明才干全无,更糟的是,他们恋爱了。
??
??3小女人一二号情事
??小妹认识谭路,如我生活中突然多出的“斑点男”,这些都是不该出现的人和发生的事。斑点男是总部下派的小经理,也是我的新任顶头上司。长着一副时下流行的皮囊,细皮嫩肉;罕见的美少年,唯一美中不足是眼睛右下角有块不大不小的斑。因为是仅有的瑕疵,所以分外明显,故美其名曰“斑点男”。当然,这样有创意的称呼自然来源于我,至于他真正的姓名,我没兴趣知道。
??他在我办公桌前站了大于三小于五分钟的时间里,只是目不转睛观察我。我心里很窝火,但依然面不改色,唇角挂笑。最后,他终于开口,指着我工作牌:“宋小女?”
??是是是,我是小女,一个名不见传,几分少见又有几分土气的名字。
??他点头,不打扰你,继续工作吧。
??我习惯听新认识的人们说“这真是有趣的名字”,这一次没有。
??在门关上的一刹那,他的头又探进来:“下班后我请你吃饭,日本料理好吗?”
??真意外对不对,你是不是和我一样怀疑即将上演老套的“一见钟情”场景。我有几分受宠若惊,但是没有拒绝,当然没有拒绝并不代表顺从,于是我把约会地点改在一间廉价的小快餐店。
??斑点男眉毛动一动,蜷起来又展开。我知道有些人用眼睛思考,眼珠会在眼眶里骨碌碌转个不停,也听说用眉毛思考的人很狡黠。斑点男是聪明的人,这让我很高兴也暗自提醒自己要多加小心。
??他想了一想,说声“好”,事情就这样定了。
??
??青春期的小妹心目中的王子是内敛高贵的达西先生,一本《傲慢与偏见》她翻来覆去读到边角打卷。可惜现实没有白马,她只能邂逅黑马——惟有她着迷的谭路。相比之下,令我欢喜的不过是枕边轻松甜腻的时尚言情小说。生活总是爱开玩笑,于是这个严肃,肤浅,不美,年龄不小又倔脾气的女人,我,偏偏误打误中被斑点男这个畅销品青睐。
??我们四目相对坐在Z中附近的小快餐店,周围被赶着上晚自习的学生们围着水泄不通。他们吵吵吵,声音象夏天的蝉鸣,我和我的新上司坐在那里,和两个吃沙锅米粉学生妹挤在同张桌上,白腾腾热气扑了一头一脸。
??我们只能喊话:
??你要吃什么?
??凉拌面,多放辣椒。
??什么?放不放辣椒?
??太辣了,你要不要喝汽水?
??人可真多啊,这里。
??我觉得你很亲切,宋小女。
??哦,是么。我也觉你很面善,很熟悉,呵呵。
??
??也许斑点男一早就想离开,可是无妨我悠哉享乐心情。坐在此处,一切恍如时光倒流。17岁的小妹和谭路面对面各吃一碗馄钝,漂稀薄的虾皮,紫菜,香菜。谭路霸道的去抢她碗里的馄钝,“快吃,快吃,再不吃完我全部舀走。”小妹赌气,把碗一推:“我不吃了,全给你!”“想你的美,那我把馄钝馅儿吃完,皮儿还归你。”
??“你你…..我不吃!”她气的说不出话来。谭路笑笑,伸手拍拍她脑袋哄她:“好了好了,别生气,我和你闹着玩呢。快吃吧,上课要晚点了!”
??小妹端起碗,往肚子里填馄钝,唏哩哗啦最后汤都喝的滴水不剩。谭路亲昵揉一揉她头发。他们站起来,要走了,她才发现自己的胃象蓬松的棉花团,瞬间涨满了。就这样,每一次,她都带着一个微疼的胃和一颗同样饱满,填充着愉悦的心离开。
??吃饭,吃饭还是吃饭,这是他们在一起做得最多的事。我不禁担心小妹,痛心疾首喋喋不休:不要去不要去,你找相识的女同学,班上矫健帅气的体育委员,一起搭档的男主持都可以。吃的这么多,这样下去小心变肥婆,将来身边一个追求者都没有,谁都不会喜欢你。
??小妹还是执迷不悟。
??
??谭路不是合适的初恋人选,照我看,他根本没有初恋的权利。他长的难看,又总是大大咧咧,一幅不按理出牌的架势,真不知他这般狂妄,是哪来的信心勇气。我十分不愿回想小妹和谭路恋爱的那两个月,吃饭,吃饭还是吃饭,永远的一成不变。谭路甚至没主动说过“我喜欢你”,还是小妹先提出来。在吃饭的中间,她把手里的汤匙放在碗边,发出清脆的一声响,那句令人脸红害羞的话就脱口而出了。谭路微微一怔,立刻说:好。小妹后知后觉,发现自己两颊烫的象火烧,她要来一瓶汽水,把玻璃瓶贴在脸上降温;再喝一口,满嘴橘子味直漫到心底。
??时间顺流而下,他们一如从前。没有什么青春期的躁动和浪漫发生。只有一次,他们吃完饭,谭路准备付帐,明明已经站起来,却又弯下腰。胳膊撑在桌子上,他的脸离她只有几寸。那一刻,小妹紧张的屏住了呼吸,眼睛瞪得像铜玲。谭路伸出手拭掉她嘴角粘着的芝麻粒,小妹长长呼出一口气。
??
??“想什么,这么出神?”新上司不满了,蜷起手,手心向下,轻敲三下,以示自己的不满。非常职业化,也许高层做久了,做的有瘾,有些身不由己。
??我也不满,撇撇嘴,把脸转向一边窗外,反正下了班,管他会不会对我“公报私仇”。
??“你生气和神游的时候一样,最美丽。你知不知道?”
??我真的意外了,我承认我很少听到情话。转过头,斑点男上司正一脸含情脉脉的看着我,他也许是戴了宝石做的隐形眼镜,那一刻,我被蛊惑了。我们顺其自然的亲吻,成人世界没有长久的凝望,深情款款;我们干脆,利落,毫不犹豫;停一停,也许欢乐就会溜走。幸福很多时候都只是一步之遥,我们已经懂得这个道理。
??穿过小妹的青涩年华,她和一起其貌不扬的男生单纯的四目相接;在快餐店一天中用餐高峰期的恶劣环境里和熙攘喧嚣的学生群包围下,我们用力接吻,忘我而热烈。
??真是过分,近乎疯狂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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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8-5-28 17:25
林绿绿 地球
4不许动不要动也不能动
??关于吻,小妹也有一个,不过对象不是谭路。那是他们恋爱没多久,分手前不久发生的。每天夜自习结束,小妹往东谭路向西,他从未说送她回家,她也不提。
??只是小妹穿过那段必经的漆黑小巷,都在思索:他应该送自己回家吗?提出来?不说?她来回想,手指沿着残旧墙壁划过;走一路,身后落一地簌簌白灰。直到那天,有人在身后不紧不慢跟了她大不半条街,吓得她一拐进小巷就拔腿狂奔。后面的人紧追不舍,一把抓住她,小妹抡着书包砸过去继续跑,听到身后的人叫自己名字才停下来。她谨慎挪回原地,才发现对方轮廓酷似谭路,她搀扶他走到巷口一盏老旧壁灯下,微弱的灯光映出一张完美的脸。           

你是谭路的孪生兄弟?小妹问。
他不说话。
小妹又问:是谭路让你来送我的吗?她心里打定主意,必是他无疑。
他摇摇头。
??那你干吗跟着我?她生气了。
??我看你有点可怜。他小声的答非所问。
??小妹不说话,眼睛瞬间充满了雾气。周围人对自己的好和谭路的粗心大意形成鲜明对比的围墙,把她孤立其中。她忽然踮起脚尖,攀着他脖子,把一个歪斜的吻印在他上嘴唇和鼻子之间。停下来的时候,他又俯下身回吻了她。这是不允许的,如果可能我要不遗余力阻止,之前或此时都无谓,时间停下来,只要不继续,那么小妹就不会在即将发生的灾难里死去。
??
??4制服里的高级衬衫
??我和斑点男恋爱了,象所有恋爱中的人们一样:吃饭,约会,看电影,牵手走过城市的霓虹和人行道;在工作间眉目传情,闲暇时短信问候电话撒娇,躲在偏僻的公众场合亲吻。
??周围人对我们的恋爱大跌眼镜,想不通英俊多金的小老板被一个死板,孤僻且没有什么姿色的女人抢走了。还有他的父母——公司总部最高决策人,明确告诉我他们不赞同我们交往。你看,我就是这么个不讨喜的角色,象工作衣,也许不是一无是处,确也太过乏味平庸。
??不过,我一点也不担心。
??
??我们去吃火锅。我要了一盘又盘的羊肉,我那么能吃,他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神情。我也不觉尴尬,继续大朵芳颐,一边还招呼他:“吃啊你多吃。”
??他吃的很慢又斯文,笑着说:“我从没见过这么能吃的女孩,你和我从前认识的都不一样。”
??“是么。我可不是小鸟伊人的女生。哎,你会不会后悔,会和我分手吗?”
??“不会。”他很肯定。
??我笑笑。
??
??“这是什么?”他仔细端详我手臂内侧,由下直上十多厘米长,弯曲的褐色皮肤象山路般崎岖。
??他说:
??“象一条龙,是没洗干净的纹身印记?”
??“小时候调皮受的惩罚?”
??“外星人标记么。”
??“还是隆重而特殊的守宫砂,哈哈。”
??……….
??我低头,漫不经心瞥一眼,很实在的回答:“是受伤。车祸,不小心擦伤。”
??“哦。”沉重的话题让气氛也变得沉闷。
??“没关系,我不嫌弃。你看,”他指指自己右眼角,逗我说“我这里也有个斑,我们算扯平了好不好?”
??我无奈,笑了:“我可没自卑,你也少自作多情。”
??他无赖起来:“我就是自作多情了,宋小女,我想娶你,你能怎样?”
??
??我能怎样,我不能怎样,虽然我知道在世人眼里;把昂贵的高级衬衫裹进缺乏新意,大同小异的制服里纯属浪费;但是如果衬衫自己愿意,我还犹豫什么呢。他没有对我说如何顺服他高贵又高傲的的父母接受我,总之不久后我手上就有了一枚晶亮的钻石戒指,那时我们相处还不到三个月。
??
??5婚礼上的枪声
??我的男朋友替我选的结婚戒指是镶嵌一小圈碎钻的大颗钻。“小钻石是我,我在你身边,保护你以后再也不受伤害。”他含情脉脉的说。
??我笑着把大钻戒换成了一枚小粒的单一钻戒,它在角落发出锐利的光,象剑光,刺伤我双眼。
??“为什么换这个?”他不解。
??“因为以后这就是我的了,我不会还给你。”我对他眨眨眼:“那么贵,你又不能戴多可惜,是不是?”
??“给你戴我愿意,再贵都不心疼。换回去吧。”他刮刮我鼻子,宠爱我。
??“不用。我就喜欢这个”我撒娇:“那你把婚礼办的更隆重点,当补偿我好了!”
??“你喜欢什么样场面?”
??“大教堂,气球,花团紧簇;所有的亲戚朋友,你的合作伙伴,名流政客……我要办超豪华,超隆重,超级拉风的婚礼。”
??他忍俊不禁:“你一定是小说看太多了。不过,好,我依你。”
??
??终于到了这一天,我的男朋友,不,是我的准老公。他真的很贴心,还找来了神父和电视台的记者,人潮汹涌;数不清的玫瑰,百合,鲜花们把教堂包围,放眼望去,是一片花海,两层美好幸福的丛林。
??时间差不多了,我听见有人小声嘀咕:女方的亲友怎么一个还没来?
??“是啊,怎么还没来?”他问我。
??“不知道。”我摇头。“你找人去接他们,我们先继续。”
??他充满研究和疑惑的看着我:“这样….不好吧?”
??“没事。难道我们一直等下去?还是,”我试探着问:“你不想娶我了?”
??“没有没有。”他看着我,我没办法形容那眼神。一点深刻,两份坚定,三处伤感,外加一层未知的迷茫。“我们继续吧。”
??我笑了,轻轻仰起下巴。
??
??当神父面站在我们面前,煞有介事宣读:
??主啊,我们来到你的面前,目睹祝福这对进入神圣婚姻殿堂的男女.照主旨意,二人合为一体,恭行婚礼终身偕老,地久天长;从此共喜走天路,互爱,互助,互教,互信;天父赐福盈门;使夫妇均沾洪恩;圣灵感化;敬爱救主;一生一世主前颂扬。
??我差点笑出声,结果换来他一个严厉的眼神和我未来老公放在唇边的食指“嘘”。
??神父问新郎:谭路,你是否愿意这个女人成为你的妻子与她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她,照顾她,尊重她,接纳她,永远对她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新郎回答:我愿意.
??神父接着转过脸说:宋小女,你是否愿意这个男子成为你的丈夫与他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他,照顾他,尊重他,接纳他,永远对他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我一字一句,斩钉截铁的回答:我—不—愿—意.
??
#2 - 2008-5-28 17:25
林绿绿 地球
??6My Baby Shot Me Down
??在一片哗然里,我扔掉手里的鲜花,跑了。在教堂门口,我停下脚步,回头:谭路脸色苍白但镇定站在那里。我举起左手,以指代枪,嘴唇娇媚拟声“BANG 。
??
??现在你知道了,我其实并没有妹妹,小妹就是我,我还是我。宋小女,寡言,平庸,貌似平静;千禧年的她娇嫩,欢喜,纯真。我经常以为我们是两个人,虽然经历过一场车祸,但车祸留给我的只是块疤。象谭路,经过国外先进植皮手术后的脸,惟一的瑕疵也不过是块斑。
疤对斑,到底谁伤的比较重。
??
??小妹主动亲吻送她回家的陌生人——她自以为是谭路的孪生兄弟,不幸的是,还是他。
??谭路恼火,当场翻脸:“原来你这么随便,你怎么能这么轻易亲一个陌生人?”
??她震惊到极点:“你的脸,你的脸?”
??“白殿风就是这样!怎么,你不知道?和我天天在一起是不是很丢脸,你早后悔吧?”后来我知道谭路患的不过是白癜风一种,他的病在白天,任何有阳光的地方会急剧恶化;阴天和夜晚则无异常人。可惜,5年前的小妹不知道。她只是意外,意外之余还有委屈和羞愧,她说不出话,抱着书包拔腿就跑,跑出昏暗的小巷,慌乱中在马路中央被一辆小面包车挂倒………
??伤势并不严重,只是皮肉伤,左边的胳膊被擦破,鲜血淋漓。一整个月,她没有开口说话,问什么话只是摇头,因此在病历档案中留下了部分记忆损失,暂时失忆的记录。
??也许为此,谭路一直相信:我不记得他了。我也一直努力让自己这么认为:我是成熟理智有思想的白领小女;昏头,感情用事,懦弱的学生妹是我妹妹,眼光差劲选择谭路,主动表白,讨他欢心,委屈自己的是她。冷酷无情,要帮她报仇的是我;有意选择世美公司,接近谭路的是我;不惜一切设计逃婚,让他丢脸的也是我。
??这些年,我致力划分自己和小妹的界限。我曾以为,随着时间的冲刷,她会越来越淡,越走越远。我还是失败了,她始终固守一个凄惨的姿态出现我面前,不说话,凝视我。到我终于读懂她眼底的话:她要报复。
??于是我打定决心助她一臂之力,亲手策划了整出逃婚行动的领袖就是我。我现在你知道了,这其实是件关于报复的事,与爱无关。
??
??万晓利:第七秒时突然从梦中惊醒,这一切没有想象得那么糟。我相信这句话,因为最糟糕的事往往发生在开始之前和结束以后。
??谭路约我在街角咖啡馆见面,我把地点改回我的小公寓。
??他是第一次到我的私人地盘,我们恋爱的时间总是太短崭,来不及发生这些琐碎,温情的事情。他来的时候我在榨番茄汁,DVD机在放《Kill Bill: Vol.2》
??我们无话,片头Nancy Sinatra翻唱的《Bang Bang》在狭小的房间里流淌。
??I was five and he was six
??We rode on horses made of sticks
??He wore black and I wore white
??He would always win the fight
??Bang Bang, he shot me down
??Bang Bang, I hit the ground
??Bang Bang, that awful sound
??Bang Bang, my baby shot me down
??
??Seasons came and changed the time
??When I grew up I called him mine
??He would always laugh and say
??Remember when we used to play
??Bang Bang, I shot you down
??Bang Bang, you hit the ground
??Bang Bang, that awful sound
??Bang Bang, I used to shoot you down
??
??Music played and people sing
??Just for me the church bells ring
??
??Now he’s gone, I don’t know why
??Until these day, sometimes I cry
??He didn’t even say goodbye
??He didn’t take the time to lie
??Bang Bang, he shot me down
??Bang Bang, I hit the ground
??Bang Bang, that awful sound
??Bang Bang, my baby shot me down
??知道我现在的感想吗?谭路说:就象这支歌。
??他轻声念出翻译:
??碰碰可怕的枪声
??碰碰我曾打中你
??
??音乐响起人们唱
??教堂钟声为我响
??不知为何她离去
??至今依然为她泣
??不曾对我说再见
??甚至不愿撒个谎
??
??碰碰她开枪打我
??碰碰我应声落地
??
??我看他一眼:
??当我五岁他六岁
??两小无猜骑木马
??他穿黑衣我穿白
??骑马打仗总他赢
??
??碰碰他开枪打我
??碰碰我应声落马
??
??碰碰可怕的枪声
??碰碰爱人打中我
??
??ME TOO。我说。
??我们不可能再在一起了。他说的是肯定句。
??是,不可能了。
??那我们算不算两清了?
??是。我笑了:一笔勾销了。
??我把一杯番茄汁放在谭路面前,他端起来,看了看,又看看屏幕上血肉横飞的血腥场面,放下杯子,没有喝。他喝不进去。
??“你还记恨我?”他指指电视机,又指指自己的杯子。
??“是,”我坦然:“这么多年,我都忘不掉,一直怀恨在心。”
??“你现在不是已经报复了吗?”
??“是,我尝到了毁坏的快感。”
??“那你现在就不该再憎恨我。”
??“错,我还憎恨你,因为我没有办法说服自己原谅你。往事永远不会象大风呼啸而过。记住,NEVER。”
谭路笑:“那我就放心了,因为我也不能原谅你,我余生都将为此耿耿与怀。这下,我们又扯平了,因为如果只有我一个人记恨,我也会觉得不公平,”
??
??屏幕上,乌玛•瑟曼从容的说:“在测试条变成蓝色前,我可以从摩托车跳到高速飞驰的火车上,为了你。但测试条变蓝以后……我再也不是以前的我了,不再是了……”
??谭路看一眼,转过头,看着我:“在婚礼以前,我可以舍弃世美公司的股份和周围所有反对我们在一切的声音抗衡,但婚礼以后…………我再也不是以前的我了,不再是了……,”
??我笑了,前仰后合,笑得流出泪来。
??“我早就不是从前的自己了。那我是不是可以说,在车祸以前,我可以不顾所有反对嘲笑的声音和你长相厮守,但车祸以后…………我也不再是以前的我了……”我说完,挑衅的看着他。
    我们都知道,车祸与婚礼是我们之间的测试条。
??谭路没有再说,我们已经无话可说。他站起身,握一握我的手,我们和平分手。
??
??7女超人乌玛•瑟曼&小阴谋家
??时间到了07年。我离开世美很久,不过没去婚介所工作,而是开了一家小音像出租店。所以现在我可以正大光明的每天看碟看碟,没完没了。我也不觉厌烦。虽然偶尔拗不过老妈的时候还是得去相亲,生活照旧。还好,我不过24岁,还有时间。
??有天进货,我发现乌玛•瑟曼出了新片子,《我的超人前女友》。这个曾经一身黄色运动装的“女杀手”变身神经质,具有超能力女友。随随便便就在前男友家砸个洞,还能把他的车搞天上去,刻些下流的词汇在负心汉脑门上让他不能再骗女孩,重要的客户会议时把他扒得精精光失去工作……一系列搞笑情节让人忍俊不禁。那天起,我突然不再热爱恐怖电影,只偶尔看些轻松喜剧小品,愉悦心情取悦自己。从前,我在书上读到一个女作家说:“迷信是因我想过的容易些。”这个道理,同样适用电影和生活。
??然后我决定把音像店盘出去,找份工作或者男朋友。清理店面的下午,我又拿出了《Kill Bill: Vol.2》那张碟。上面已经落了薄灰。
??电影里,Bill先生和复仇新娘面对面,他解释自己一枪爱人头上,射杀她的原因是“我反应过激了。”
——我为你伤心了三个月,在第三个月,我发现了你的踪迹……结果我找到了你。我发现了什么?你不仅没有死,还要嫁给一个该死的混蛋,而且你还怀孕了……我反应过激了。
??——反应过激?这就是你的解释?
??——我不是为自己开脱,我只是告诉你实话。
??是很多情侣之间都会发生的对话,语调和台词让人熟悉。吵架升级就会动手很正常,不过这个场景出现在电影中尸积成山,血流成河之后,我难以接受接受,只能感慨还好生活不是电影。一个小小的误会,但是到了真相揭晓的时候,他们无法端起香槟酒举案齐眉,只能互相举起利器。于是电影结尾,她只能一个人,一边笑一边哭…….
??关掉电影,我有些惆怅。想起乌玛•瑟曼的新片,皆大欢喜的结局:那个不断找麻烦,与她作对却即将成为她新任男友的男人说“我一直深爱你,”她不解“你一直爱我,为什么总伤害我。”那一刻,我后知后觉。
    我发现《KILL BILL》其实是爱情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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