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QNMD,是去你妈的吗? 不管出于啥意思。 貌似,终于明白, 一切回不到从前了。 我终于把你弄丢了。 早上,还在那幻想, 毕业结婚以后的日子。 呵呵,何止是幻想,简直是妄想。 我什么都没了, 真是什么都没了。 我把什么都给了你。 最后,却推开了你。 我还真是个轻浮的女人啊。 谁都不能许我个未来, 这点,我很清楚。 也从不奢望。 我想要的, 注定,我要付出比别人多很多的努力。 或许,把自己置之死地,才是而后生的最好办法。 不论我在你心目中啥形象,我都不管了。 以后,我至于你,应该就是个陌生人了吧。 话说,一个人的记忆细胞,需要七年才能完全更换一次。 那么,我是否需要七年的时间来彻底遗忘你? 你多好呀,你说用两年的时候来忘却这段两年的感情。 而我,却得用七年之久。 他们都说,初恋,才是一个人人生中最难忘的。 所以,你不会记住我, 而我,注定将你刻入我的骨髓。 你害我什么都没有了, 其实,我该恨你, 不是吗? 可,为什么却恨不起来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