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蓓大人:
如果就在广州,黄昏的时候站在十字路口看高大建筑群显出金色轮廓;会迷路,会一遍一遍地坐地铁,等下班的人群如潮水涌来把自己淹没;会定期去看小众乐团的表演,Junk节奏乐团之流;去唱KTV最便宜的午夜场;也许还会攒几个月的钱买一双miumiu;会跟你寻找最便宜的鸭血粉丝;也许会在某个角落发现一盏没人修理的路灯;也许会在一张CD封面里看到了以前的自己;买每一期的城市画报,翻到最后一页做数独。也许又会在人群中看到一张似曾相识的脸;也许会被夜晚的陆风推到了过去安逸的情绪,十五六岁的我们翘着课去操场打篮球,去天台抽烟喝酒。
到最后,我们都是这个城市的隐居者。
这样想起来,真的很有动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