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QNMD,是去你妈的吗?
不管出于啥意思。
貌似,终于明白,
一切回不到从前了。
我终于把你弄丢了。
早上,还在那幻想,
毕业结婚以后的日子。
呵呵,何止是幻想,简直是妄想。
我什么都没了,
真是什么都没了。
我把什么都给了你。
最后,却推开了你。
我还真是个轻浮的女人啊。
谁都不能许我个未来,
这点,我很清楚。
也从不奢望。
我想要的,
注定,我要付出比别人多很多的努力。
或许,把自己置之死地,才是而后生的最好办法。
不论我在你心目中啥形象,我都不管了。
以后,我至于你,应该就是个陌生人了吧。
话说,一个人的记忆细胞,需要七年才能完全更换一次。
那么,我是否需要七年的时间来彻底遗忘你?
你多好呀,你说用两年的时候来忘却这段两年的感情。
而我,却得用七年之久。
他们都说,初恋,才是一个人人生中最难忘的。
所以,你不会记住我,
而我,注定将你刻入我的骨髓。
你害我什么都没有了,
其实,我该恨你,
不是吗?
可,为什么却恨不起来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