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15 16:10
tcamy
原谅。那些悲伤的流光。
曾經真心的無願無悔地去愛一個人。
回想。才發現。
原來這份愛一直被他踐踏在腳下。
那時我還小。只有初中。
那時什麼都不懂。
包括現在。
也小。高中生。
卻還是不能忘記。
2008-2-15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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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
他說他喜歡我。
他讓我做他女朋友。
我答應了。
我以為。
女朋友就是關系比較好的異性同學。
後來。我才知道。
女朋友指的是談戀愛的一方。
於是想找個機會跟他說清楚。
因為不懂“女朋友”的含義才答應的。
但那時。他對我真的很好很好。
大冬天早上在我家樓下等我。
送我上學。
晚上又來接我。
送了我一張卡通貼紙。
就足以讓我在同學面前炫耀好一會。
於是。我決心暫時先不解釋。
有一個周末。打電話。
他講到了一個什麼“反正你喜歡我”
“我喜歡你?我答應做你女朋友不是因為我喜歡你,而是……”
“既然不喜歡我,那我就掛電話了。”他說。
“哦”
“嘟……”
我那時心也比較軟吧。
想打電話過去跟他解釋清楚的。
我問“你在干嗎?”
他:“我在生氣。”
剛剛想好的解釋詞剛到嘴邊又咽了下去:
“好。我喜歡你。剛剛騙你的。這總行了?”
他:“恩恩。真好。”
就是因為這句話。後來變得一發不可收拾。
我承認那時我真的好貪心。
是不是就是因為這樣老天要這樣懲罰我。
讓我今後的幾年滿腦子想的都是他。
2008-2-15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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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
初二有點不記得了。
只有一段最深最深的記憶。
其余的。只是覺得一切都好快。
最初的記憶只是。
他不允許我去他們班找他。
後來。
我聽到他的同學說:
“他喜歡上了他們班的一個女生。”
難怪他不允許我去找他呢!
然後。我去找那個女生。
問她。是不是。
她說。是。
我沒罵那個女生。
我知道。
雖然她也接受了他。
但她還是無辜的。
我好傷心!
因為那時。
他還是那個天天跟我打電話的男生。
那個可以讓我為他流眼淚
為他放棄一切的男生。
晚上。
他打來電話。
“你以後別去找她了行不行啊?!”
語氣生硬得讓我直流眼淚。
那個曾經對我那麼好的男生到哪去了?
寧。回來。好嗎?
你腳踏兩條船我不怪你。
只要你別拋下我一個人好嗎?
此時我是多麼的需要你啊!
寧。你在哪?
寧。為什麼我找不到你?
寧。你說一句話吖!
寧。回來我身邊好嗎?
寧。我需要你!我不能沒有你!
寧。我愛你。
2008-2-15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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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下學期。}
我因為傷心。
沖動下接受了另一個男生。
居然。真心地愛上了。
後來。那個男生提出了分手。
又是很傷心。
找到寧。
我提出。我們復合吧。
寧說。隨便。
我說。我願意。
那時。我只是把寧當成了療傷的工具。
寧,對不起。真的很對不起。
因為。我愛過你。
很愛很愛。
所以我以為。和你重新開始。
可以忘記他。
後來。
終於忘記了他。
不是因為愛上了寧。
是因為時間。
是啊。
時間可以沖淡一切的。
寧。對不起。
至少。
現在。高一。
我愛的是你。
刻骨銘心地愛著。
2008-2-15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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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一個壞女孩?
那時初中還沒畢業。
就已經愛上了兩個男生。
不過。後來。
當再愛上寧,
並且也分手後。
我就再沒談過戀愛。
滿腦子都是寧寧寧。
當然這是後話了。
2008-2-15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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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與初三過渡的暑假}
巧合?宿命?
雙七夕。
居然都碰面了。
[第一個七夕。]
我的初吻。
是他苦苦提出了半年之久
我才勉強同意的。
是在初一下學期。
這些應該寫在{初一}裡。
七夕那天。
我跟著大人們出去吃飯。
我和姐姐吃飽了到外面逛馬路。
看到了他。
他仍然騎著他那輛天藍色單車。
黃昏下。
我覺得。很帥氣。
姐姐說。很丑。
在我們前面的一個路口。
我們回飯店必走的那個路口。
他拐彎。進是一條弄堂。
我和姐姐走過。
我往裡面望了望。
他在等我。
於是。
我讓姐姐先回飯店。
我過去。
他吻住我。
一陣天旋地轉。
此時我和他介於友達與戀人之間。
此時。我不愛他。
但在那天。
他吻住我的時候。
我仍然感覺幸福得睜不開眼。
2008-2-15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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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七夕。]
日期大概是8月30號吧?
當時。我記錯了。
以為是8月31日才是七夕。
在29日晚。
我發他短信。
讓他幫我解釋一道物理題。
由於當時時間可能蠻晚了,
(不過也還好,才9點)。
他沒有及時回我。
收到他發的“好”是在30日早晨。
於是我打去電話,他耐心地講了。
最後說了一句:“你出來玩吧!”
此時我和他是戀人關系。
可能是有了後遺症吧!
我還是不敢把真心重新交給他。
“反正也不是七夕節!”我心想。
於是我還是答應了。
沒想到。那天恰恰是七夕。
現在回想。
如果時間可以倒流。
那麼。我肯定不會選擇去。
因為。當時。我並不愛他。
不過還好。
因為我了解他。
我知道。
他的女朋友。不止一個。
他此刻追的女生。也不止一個。
心裡也有點平衡了。
2008-2-15 18:40
tcamy
正如我想的那樣。
在8月30日。
他見完我。
又去見了其他的女生。
我的同班同學。琦。
這些是琦後來跟我提起的。
同學們都說,
琦的身材樣貌不如我。
我笑了一下。不置可否。
我知道。
寧很要面子的。
他不會滿足只有一個女朋友的。
我慶幸。
還好這次我沒愛上寧。
而琦。
他愛上了寧。
我覺得她很可憐。
2008-2-15 18:50
囡佳児。
怎么说呢。。。你是爱那个男的的。。
如果分手的话。。你心里还是会有。。呵呵
2008-2-15 18:58
tcamy
恩哈。
反正我和他就是分分合合。
愛過他。後來又不愛了。再後來又愛了 - -
現在麼。還是愛的恩。
覺得自己是一個壞孩子。
反反復復的。。
2008-2-15 18:59
小么
女人何苦为女人?
说实话,我觉得你也很可怜,她不过是另一个当时的你.
她可能只这一次,你却是第二次走进去他的世界.
不,也许,你根本没走进他的世界.
好好想想,值得吗??
年轻的时候谁都会走失,
但要记得回来的路!
希望你以后会开心快乐的生活!
2008-2-15 19:17
tcamy
你說的的確很有道理。
不值得。一點都不!
我會用最快的速度從這段感情拔出!
一定會的!
謝謝你!
2008-2-15 19:25
囡囡朵朵
别再任性了.
2008-2-15 20:09
吻小爱的鱼
我们都有自己的一段过去
疼不疼
只有自己知道
自己知道
便足矣
或许那不是爱
只是一些萌芽
我们错当成了爱
而后
一错再错
2008-2-15 20:56
云淡风亲。
是啊 ~~到底什么才是爱呢~~?
对于我,更多的却是
怀疑。。。。
2008-2-15 21:03
爱斯.
自己的故事。
不论再怎么被伤害,都不想要放弃。
2008-2-15 21:42
tcamy
囡囡一语点醒梦中人啊!
我这才发现,
我的确好任性呐。
居然会把一次偶然的相遇当作是缘分。
连自己都觉得好可笑啊。
正如鱼说的那样。
或许。那不是爱。
只是我爱上了自己的感情。
或许只是寂寞。
或许只是想找个人能聊聊天。
而错当成爱。
接着。一错再错。
爱。真的很深奥呢。
就像幸福一样。
好抽象。
有人说:幸福是一个掌心的温暖。
那爱呢?
是不是就是掌心温暖的传递?
曾经看过一个故事。
故事里男主角告诉女主角说:
“我会用我的歌声记住你。”
那现世的我们,
会用什么记住对方呢?
是那首永远唱不完的歌吗?
还是。选择慢慢去遗忘?
让时间吹皱记忆。
2008-2-15 22:07
tcamy
{初三}
後來。
可能因為接觸得又多了吧。
又可能因為初三面臨著畢業考。
壓力太大。將他作為了心靈的寄托。
雖然他對我全然沒有初一時那樣好了。
但我還是在日記本上寫了他的名字。
寧。
突然間感覺到這幾個字很陌生。
但是。又奪人眼球般的刺眼。
似曾相識的感覺吧!
於是。開始對他好。
我以為。真心的愛一個人就是要對他好。
他說他缺話費。
於是我省下自己吃飯的錢幫他充。
他說他要Mp3。
於是我就把我唯一的一個的借給他。
他說他喜歡上了一個女生,
讓我約出那個女生和他見面。
而我。也真的這麼做了!
我很傻。對不對?
同學們都這麼說我。
我也這麼覺得。
可是。我怕他不開心。
我怕他難過。
不是有句話是這麼說的麼:
“喜歡一個人就是要那個人開心。”
而且。我怕他提出分手。
因為分手後,或許連他的聲音都很少聽得到。
我恨自己。
我在心裡狠狠地抽自己巴掌。
2008-2-15 22:32
提拉米苏
爱和不爱也许就是一瞬间的事,以后靠的都是责任心了,你说是么?
2008-2-15 22:35
tcamy
就如提拉米蘇說的那樣。
我們現在還不成熟,沒有責任心。
媽媽也說我們現在都是似懂非懂的年齡。
是啊。
既然一切都還含苞欲放,
那何愛情?何來的天荒地老啊?
何不珍惜時間。
讓青春的花朵開得更絢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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